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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呼和浩特4月25日電 (尚虹波)舉全家之力交了購房首付款,好不容易盼到交付房子領取鑰匙,可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的劉先生卻高興不起來,因為他在領鑰匙的時候才知道,自己買的70年產權商品房竟然變成40年產權的公寓。
  據劉先生介紹,2010年他購買了呼和浩特市玉泉區昕雅明苑樓盤的商品房,交付30%房款約8萬元,當時銷售人員告訴他房子是70年產權,購房協議上寫2012年交房。結果劉先生一直等到2013年才接到領鑰匙的通知,而且房屋產權變成了40年的公寓。
  “逾期交房的違約金他們不提,產權性質發生了變化他們也不提前說,領取鑰匙還需要交房款至70%。我們老百姓買個房子不容易,他們咋能這樣騙人?”劉先生氣憤地對記者說。
  在昕雅明苑小區,記者看到小區外側是5幢新建高樓,小區里還有十幾幢掛有經濟適用房標誌的普通住宅樓。在昕雅明苑銷售接待中心,一名袁姓工作人員介紹,小區外側的5幢樓150多套房現在都已銷售完畢。2010年時,房子確實是按70年產權商品房進行銷售的。至於該小區涉及的房屋產權為何發生變更、該小區土地證等證照是否齊全等問題,袁姓工作人員說他當時並不在這裡工作,具體情況不太瞭解。
  記者隨後聯繫到該樓盤的開發商內蒙古昕遠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該公司薛姓負責人介紹,昕雅明苑樓盤的相關證件正在辦理,而小區新建之初的用地是政策性用地,政府並沒有規定土地性質,所以前期的銷售工作就按70年產權商品房進行。2011年玉泉區政府出了文件,將土地性質定為商業公寓,所以房屋的產權成了40年。
  “政策的變更我們也沒有辦法,現在我們只能是想辦法儘量對購房者做出補償”薛姓負責人說。
  記者瞭解到,薛姓負責人所說的補償即購房者可以交房款至總房價的70%提前入住,入住後可以通過減免物業費、取暖費等方式對購房者進行補償,而水費、電費等全部按民用性質收取。如果購房者有其它方面要求,雙方也可以協商。
  25日記者從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產權市場管理處瞭解到,昕雅明苑樓盤並沒有在該局登記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針對開發商這一補償方式,劉先生表示開發商在銷售時以“70年產權”欺騙購房者,涉及虛假宣傳,“如果開發商不能給出合理補償,我肯定會走法律程序。”劉先生說。(完)  (原標題:內蒙古一樓盤70年產權縮水成40年 被指欺騙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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